董事會權責

 

  • 本公司董事會主要職責包含但不限於核准公司營運計畫、擬定盈餘分派、核定內部控制制度、核定各項重要管理辦法(如:取得或處分資產辦法...),重大營運項目、經理人之任免、財務會計及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監督公司營運管理階層誠信經營及其他依照法令及股東會決議賦予之職權。
  • 本公司訂有「董事選舉辦法」規範全體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另制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就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予以評估,參酌評估結果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與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